摩托车扣分标准如下:
1.无摩托车驾驶证上路行驶的,处2000元(查成交价|参配|优惠政策)罚款,拘留15日;
2.驾驶报废摩托车上路行驶的,处2000元罚款,吊销驾驶证,没收摩托车;
3.拼装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,处2000元罚款,吊销驾驶证,没收摩托车;
4.驾驶无号牌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,处100元罚款,扣12分;
5.故意遮挡、污损摩托车号牌的,罚款200元,扣12分;
6.摩托车号牌不按规定安装,罚款100元,扣6分;
7.驾驶摩托车进入禁行路段的,罚款100元,扣3分;
8.驾驶载人摩托车通过禁行区域的,罚款100元,扣3分;
9.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帽,罚款20元,扣2分;
10.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,处以200元罚款;
11.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的,处50元罚款;
12.用摩托车牵引车辆,或者辅助非机动车行驶的,处100元罚款;
13.摩托车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,罚款200元,扣3分;
14.驾驶摩托车闯红灯的,罚款100元,扣6分;
15.驾驶摩托车逆向行驶的,罚款200元,扣3分;
16.伪造、变造或者使用伪造、变造的摩托车号牌的,处2000元罚款,拘留15日;
17.挪用或者套取其他摩托车号牌的,处2000元罚款、15日拘留;
18.醉酒驾驶摩托车后,拘留15日,罚款2000元,暂扣驾驶证6个月,扣12分;
19.违反规定停放摩托车的,处以100元罚款;
20.拒绝接受执勤交警检查,骑摩托车逃逸,拘留15日,罚款500元。
21.驾驶来源不合法的车,没有购车发票的车,扣车。
以上就是有关摩托车扣分的具体细则
顶一下
(0)
0%
踩一下
(0)
0%
- 相关评论
- 我要评论
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