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容提要【南京禁摩】
一、玄武区
南京主城区(鼓楼、玄武、白下、下关、秦淮、建邺)禁止外地(含郊区)摩托车行驶,挂市区牌的摩托车可以行驶。
南京市部分路段限制外地车牌摩托车行驶。
根据《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牌摩托车禁行区域的通告》:
1、悬挂外市号牌和本市江宁区、浦口区、六合区、溧水县和高淳县号牌的两轮摩托车、轻便摩托车(以下简称外牌摩托车)不得在本市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(含南京长江大桥)的区域行驶。
2、在上述禁行区域内的外牌摩托车车主应当及时办理车辆转籍、过户等登记手续或自行处理。
3、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,驾驶外牌摩托车强行在禁行区域内通行,不听劝阻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的规定,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。
二、白下区
南京主城区(鼓楼、玄武、白下、下关、秦淮、建邺)禁止外地(含郊区)摩托车行驶,挂市区牌的摩托车可以行驶。
南京市部分路段限制外地车牌摩托车行驶。
根据《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牌摩托车禁行区域的通告》:
1、悬挂外市号牌和本市江宁区、浦口区、六合区、溧水县和高淳县号牌的两轮摩托车、轻便摩托车(以下简称外牌摩托车)不得在本市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(含南京长江大桥)的区域行驶。
2、在上述禁行区域内的外牌摩托车车主应当及时办理车辆转籍、过户等登记手续或自行处理。
3、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,驾驶外牌摩托车强行在禁行区域内通行,不听劝阻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的规定,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。
三、秦淮区
南京主城区(鼓楼、玄武、白下、下关、秦淮、建邺)禁止外地(含郊区)摩托车行驶,挂市区牌的摩托车可以行驶。
南京市部分路段限制外地车牌摩托车行驶。
根据《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牌摩托车禁行区域的通告》:
1、悬挂外市号牌和本市江宁区、浦口区、六合区、溧水县和高淳县号牌的两轮摩托车、轻便摩托车(以下简称外牌摩托车)不得在本市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(含南京长江大桥)的区域行驶。
2、在上述禁行区域内的外牌摩托车车主应当及时办理车辆转籍、过户等登记手续或自行处理。
3、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,驾驶外牌摩托车强行在禁行区域内通行,不听劝阻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的规定,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。
四、建邺区
南京主城区(鼓楼、玄武、白下、下关、秦淮、建邺)禁止外地(含郊区)摩托车行驶,挂市区牌的摩托车可以行驶。
南京市部分路段限制外地车牌摩托车行驶。
根据《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牌摩托车禁行区域的通告》:
1、悬挂外市号牌和本市江宁区、浦口区、六合区、溧水县和高淳县号牌的两轮摩托车、轻便摩托车(以下简称外牌摩托车)不得在本市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(含南京长江大桥)的区域行驶。
2、在上述禁行区域内的外牌摩托车车主应当及时办理车辆转籍、过户等登记手续或自行处理。
3、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,驾驶外牌摩托车强行在禁行区域内通行,不听劝阻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的规定,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。
五、鼓楼区
南京主城区(鼓楼、玄武、白下、下关、秦淮、建邺)禁止外地(含郊区)摩托车行驶,挂市区牌的摩托车可以行驶。
南京市部分路段限制外地车牌摩托车行驶。
根据《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牌摩托车禁行区域的通告》:
1、悬挂外市号牌和本市江宁区、浦口区、六合区、溧水县和高淳县号牌的两轮摩托车、轻便摩托车(以下简称外牌摩托车)不得在本市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(含南京长江大桥)的区域行驶。
2、在上述禁行区域内的外牌摩托车车主应当及时办理车辆转籍、过户等登记手续或自行处理。
3、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,驾驶外牌摩托车强行在禁行区域内通行,不听劝阻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的规定,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。
六、下关区
南京主城区(鼓楼、玄武、白下、下关、秦淮、建邺)禁止外地(含郊区)摩托车行驶,挂市区牌的摩托车可以行驶。
南京市部分路段限制外地车牌摩托车行驶。
根据《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牌摩托车禁行区域的通告》:
1、悬挂外市号牌和本市江宁区、浦口区、六合区、溧水县和高淳县号牌的两轮摩托车、轻便摩托车(以下简称外牌摩托车)不得在本市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(含南京长江大桥)的区域行驶。
2、在上述禁行区域内的外牌摩托车车主应当及时办理车辆转籍、过户等登记手续或自行处理。
3、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,驾驶外牌摩托车强行在禁行区域内通行,不听劝阻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的规定,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。
七、浦口区
南京主城区(鼓楼、玄武、白下、下关、秦淮、建邺)禁止外地(含郊区)摩托车行驶,挂市区牌的摩托车可以行驶。
南京市部分路段限制外地车牌摩托车行驶。
根据《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牌摩托车禁行区域的通告》:
1、悬挂外市号牌和本市江宁区、浦口区、六合区、溧水县和高淳县号牌的两轮摩托车、轻便摩托车(以下简称外牌摩托车)不得在本市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(含南京长江大桥)的区域行驶。
2、在上述禁行区域内的外牌摩托车车主应当及时办理车辆转籍、过户等登记手续或自行处理。
3、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,驾驶外牌摩托车强行在禁行区域内通行,不听劝阻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的规定,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。
八、栖霞区
南京主城区(鼓楼、玄武、白下、下关、秦淮、建邺)禁止外地(含郊区)摩托车行驶,挂市区牌的摩托车可以行驶。
南京市部分路段限制外地车牌摩托车行驶。
根据《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牌摩托车禁行区域的通告》:
1、悬挂外市号牌和本市江宁区、浦口区、六合区、溧水县和高淳县号牌的两轮摩托车、轻便摩托车(以下简称外牌摩托车)不得在本市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(含南京长江大桥)的区域行驶。
2、在上述禁行区域内的外牌摩托车车主应当及时办理车辆转籍、过户等登记手续或自行处理。
3、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,驾驶外牌摩托车强行在禁行区域内通行,不听劝阻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的规定,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。
九、雨花台区
南京主城区(鼓楼、玄武、白下、下关、秦淮、建邺)禁止外地(含郊区)摩托车行驶,挂市区牌的摩托车可以行驶。
南京市部分路段限制外地车牌摩托车行驶。
根据《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牌摩托车禁行区域的通告》:
1、悬挂外市号牌和本市江宁区、浦口区、六合区、溧水县和高淳县号牌的两轮摩托车、轻便摩托车(以下简称外牌摩托车)不得在本市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(含南京长江大桥)的区域行驶。
2、在上述禁行区域内的外牌摩托车车主应当及时办理车辆转籍、过户等登记手续或自行处理。
3、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,驾驶外牌摩托车强行在禁行区域内通行,不听劝阻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的规定,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。
十、江宁区
南京主城区(鼓楼、玄武、白下、下关、秦淮、建邺)禁止外地(含郊区)摩托车行驶,挂市区牌的摩托车可以行驶。
南京市部分路段限制外地车牌摩托车行驶。
根据《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牌摩托车禁行区域的通告》:
1、悬挂外市号牌和本市江宁区、浦口区、六合区、溧水县和高淳县号牌的两轮摩托车、轻便摩托车(以下简称外牌摩托车)不得在本市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(含南京长江大桥)的区域行驶。
2、在上述禁行区域内的外牌摩托车车主应当及时办理车辆转籍、过户等登记手续或自行处理。
3、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,驾驶外牌摩托车强行在禁行区域内通行,不听劝阻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的规定,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。
十一、六合区
南京主城区(鼓楼、玄武、白下、下关、秦淮、建邺)禁止外地(含郊区)摩托车行驶,挂市区牌的摩托车可以行驶。
南京市部分路段限制外地车牌摩托车行驶。
根据《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牌摩托车禁行区域的通告》:
1、悬挂外市号牌和本市江宁区、浦口区、六合区、溧水县和高淳县号牌的两轮摩托车、轻便摩托车(以下简称外牌摩托车)不得在本市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(含南京长江大桥)的区域行驶。
2、在上述禁行区域内的外牌摩托车车主应当及时办理车辆转籍、过户等登记手续或自行处理。
3、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,驾驶外牌摩托车强行在禁行区域内通行,不听劝阻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的规定,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。
十二、溧水区
南京主城区(鼓楼、玄武、白下、下关、秦淮、建邺)禁止外地(含郊区)摩托车行驶,挂市区牌的摩托车可以行驶。
南京市部分路段限制外地车牌摩托车行驶。
根据《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牌摩托车禁行区域的通告》:
1、悬挂外市号牌和本市江宁区、浦口区、六合区、溧水县和高淳县号牌的两轮摩托车、轻便摩托车(以下简称外牌摩托车)不得在本市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(含南京长江大桥)的区域行驶。
2、在上述禁行区域内的外牌摩托车车主应当及时办理车辆转籍、过户等登记手续或自行处理。
3、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,驾驶外牌摩托车强行在禁行区域内通行,不听劝阻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的规定,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。
十三、高淳区
南京主城区(鼓楼、玄武、白下、下关、秦淮、建邺)禁止外地(含郊区)摩托车行驶,挂市区牌的摩托车可以行驶。
南京市部分路段限制外地车牌摩托车行驶。
根据《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牌摩托车禁行区域的通告》:
1、悬挂外市号牌和本市江宁区、浦口区、六合区、溧水县和高淳县号牌的两轮摩托车、轻便摩托车(以下简称外牌摩托车)不得在本市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(含南京长江大桥)的区域行驶。
2、在上述禁行区域内的外牌摩托车车主应当及时办理车辆转籍、过户等登记手续或自行处理。
3、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,驾驶外牌摩托车强行在禁行区域内通行,不听劝阻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的规定,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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